長春中秘原產地證書優勢
| 更新時間 2024-12-29 08:16:00 價格 80元 / 份 服務范圍 全國 響應速度 快速 業務模式 辦理原產地證 聯系電話 13560753198 聯系手機 13560753198 聯系人 翁榮波 立即詢價 |
詳細介紹
一般原產地證書,簡稱產地證(C.O.),指中華共和國出口貨物原產地書(CERTIFICATE OF ORIGI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它是中國出口貨物符合“中華共和國出口貨物原產地規則”,貨物確系中華共和國原產地的文件,是進口國海關據此對該進口商品適用何種稅率的依據。
原產地證是貨物出口時說明貨物產地的文件,進口商一般都會有相關的要求必須提供該產品的產地證,不一樣的原產地證書可以享受的進口稅率優惠不一樣。
原產地證是出口國相關機構出具的說明出口貨物為該國家原產的一種文件,《中國出口貨物原產地證書》是說明出口貨物原產地為中國的文件,原產地證是用于說明出口貨物制造地的一種文件,它是國際貿易中貨物的“原產地”說明資料,在特定情況下進口國據此對進口貨物給予不同的關稅待遇。
一般原產地證書的分類:
①商檢機構出具的原產地證書,如:中華共和國檢驗檢疫局(CIQ)出具的普惠制產地證格式A(GSP FORM A);一般原產地證書(General Certificate of Origin)。
②商會出具的產地證書,如:中國國際貿易促進會(CCPIT)出具的一般原產地證書,簡稱貿促會產地證書(CCPIT CEERTIFICATE OF ORIGIN);
③制造商或出口商出具的產地證書。在國際貿易實務中,應該提供哪種產地書,主要依據合同或信用證的要求。一般對于實行普惠制國家出口貨物,都要求出具普惠制產地書。如果信用證并未明確規定產地證書的出具者,那么銀行應該接受任何一種產地書。
原產地證申辦流程:原產地證根據簽發者不同,由商檢機構出具的原產地證書、商會出具的產地證書和制造商出具的產地證書,下面以商檢出具的一般原產地證為例說明申辦流程:
1、申報資質:具有對外貿易經營權的企業;從事來料加工、來樣加工、來件裝配和補償貿易業務的企業;外商投資企業;
2、注冊登記:提交營業執照、符合出口貨物原產地標準的有關資料向所在地機構辦理注冊手續;
3、申請簽發相關資料:提交一般原產地證申請書,正確填制,出具票單,含有進口成份的產品還得提交產品成本明細單等待簽發。
原產地證丟失、更改如何辦理:
1、申請簽發重發:如果已簽發的證書正本被盜、遺失或損毀,從簽發之日起半年內,申請單位可申請重新簽發證書;申請單位在申請簽發"重發證書"前,應先在《國門時報》上作遺失聲明,除應提交重新繕制的證書以外,還應填寫更改申請書并提供商業報銷憑證副本;
2、申請簽發更改:如果申請人要求更改或補充已簽發證書的內容時,應填寫更改申請書,申明更改理由和提供依據,退回原簽發證書,機構經審核無誤后予以簽發新證。
遙遙商途,患者寸步難行,智者暢行天下。公司的宗旨是:“用服務與真誠來換取你的信任與支持,互惠互利,共創雙贏!
原產地證是貨物出口時說明貨物產地的文件,進口商一般都會有相關的要求必須提供該產品的產地證,不一樣的原產地證書可以享受的進口稅率優惠不一樣。
原產地證是出口國相關機構出具的說明出口貨物為該國家原產的一種文件,《中國出口貨物原產地證書》是說明出口貨物原產地為中國的文件,原產地證是用于說明出口貨物制造地的一種文件,它是國際貿易中貨物的“原產地”說明資料,在特定情況下進口國據此對進口貨物給予不同的關稅待遇。
一般原產地證書的分類:
①商檢機構出具的原產地證書,如:中華共和國檢驗檢疫局(CIQ)出具的普惠制產地證格式A(GSP FORM A);一般原產地證書(General Certificate of Origin)。
②商會出具的產地證書,如:中國國際貿易促進會(CCPIT)出具的一般原產地證書,簡稱貿促會產地證書(CCPIT CEERTIFICATE OF ORIGIN);
③制造商或出口商出具的產地證書。在國際貿易實務中,應該提供哪種產地書,主要依據合同或信用證的要求。一般對于實行普惠制國家出口貨物,都要求出具普惠制產地書。如果信用證并未明確規定產地證書的出具者,那么銀行應該接受任何一種產地書。
原產地證申辦流程:原產地證根據簽發者不同,由商檢機構出具的原產地證書、商會出具的產地證書和制造商出具的產地證書,下面以商檢出具的一般原產地證為例說明申辦流程:
1、申報資質:具有對外貿易經營權的企業;從事來料加工、來樣加工、來件裝配和補償貿易業務的企業;外商投資企業;
2、注冊登記:提交營業執照、符合出口貨物原產地標準的有關資料向所在地機構辦理注冊手續;
3、申請簽發相關資料:提交一般原產地證申請書,正確填制,出具票單,含有進口成份的產品還得提交產品成本明細單等待簽發。
原產地證丟失、更改如何辦理:
1、申請簽發重發:如果已簽發的證書正本被盜、遺失或損毀,從簽發之日起半年內,申請單位可申請重新簽發證書;申請單位在申請簽發"重發證書"前,應先在《國門時報》上作遺失聲明,除應提交重新繕制的證書以外,還應填寫更改申請書并提供商業報銷憑證副本;
2、申請簽發更改:如果申請人要求更改或補充已簽發證書的內容時,應填寫更改申請書,申明更改理由和提供依據,退回原簽發證書,機構經審核無誤后予以簽發新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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